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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专题调研工作的建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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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7-11-16 13:45

云规党字[2017]50号


关于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专题调研工作的建议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会议重要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办公厅和厅党组《关于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重大专题调研工作方案》精神,扎实推进党的十九大精神在省规划院的贯彻落实,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调研”。现提出方案如下:


一、调研方式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学用一致,坚持领导带头,由院主要领导牵头抓总,院领导具体负责,有关部门参与,确定10个调研专题,对标对表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新部署、新举措,研究提出我院各方面贯彻落实的思路举措,谱写云南住房城乡规划建设事业跨越式发展新篇章,推进我院各项工作的发展。


二、调研内容及分工

1.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要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强化基础研究,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重大突破,……突出关键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化工程技术……强化战略科技力量”的要求,调研课题:关于我院建立BIM技术推广应用机构的可研报告


牵头部门:技术发展处

配合部门:建筑分院、勘测分院


2. 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以城市群为主体构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格局”的要求,研究以滇中城市群为引领的新时代云南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新思考。

责任领导:张晓洪

牵头部门:滇中城市群规划项目编制组

配合部门:云南省沿边城镇布局规划项目编制组


3. 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要求,研究提出以我院生产部门收入分配管理及考核的规定为依据,不断提高职工的收入水平。

责任领导:万凯

牵头部门:计划处、财务处

配合部门:院各生产部门


4.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活动”的要求,调研专题:我院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项目编制实施情况调研。

责任领导:郑建国

牵头部门:市政分院

配合部门:综合分院、建筑分院、标准分院、勘测分院


5.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以城市群为主体构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格局,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要求,调研课题:协调区域发展,研究武定县如何融入滇中城市群的发展战略。

责任领导:刘永根

牵头部门:联合设计机构

配合部门:武定县多规合一项目组


6.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主动参与和推动经济全球化进程,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不断壮大我国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的要求,调研专题:如何发挥滇中城市群在新时代云南新型城镇化发展中的引领作用。

责任领导:任洁

牵头部门:滇中城市群规划项目编制组

配合部门:市政分院、勘测分院、特色机构


7.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落实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之中”的要求,调研课题:发扬学术民主、艺术民主,提升文艺原创力,推动文艺创新。

责任领导:王珂

牵头部门:建筑专业委员会

配合部门:各生产部门


8.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的要求,研究提出“构建创新型、服务型机关工作服务体系”的举措。


牵头部门:财务处

配合部门:办公室、后勤管理处


9.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要求,调研课题:实施乡村振兴,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活动。

责任领导:谢清荣

牵头部门:勘测分院

配合部门:技术发展处


10.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要求,调研课题:新时代云南美丽乡村的规划举措。

责任领导:穆卫

牵头部门:标准分院

配合部门:计划处


三、调研要求

(一)落实责任。责任领导要亲力亲为、严格把关,指定牵头部门专人负责调研提纲、决策建议、调研报告等材料的上报。配合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负责,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院党委办公室、院办公室、人力资源处要加强与各专题调研组的联系沟通,及时跟进调研工作。

(二)确保质量。调研工作要以问题为导向,站位全局,谋远务实,勇于改革创新;调研报告要简明扼要,提出有思路、有目标、有实招,具有创新性、可行性、操作性的举措,为省规划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提供决策支撑。

(三)时间安排。11月15日前,各责任领导审定的调研提纲报党委办公室;12月底前,形成调研报告,报院党委办公室汇总后报厅党组。

联系部门:党委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刘欢   13888843850





中共云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委员会

2017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