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中资分院、攀枝花分院的决定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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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7-09-08 13:25 云规党字〔2017〕33号 关于撤销中资分院、攀枝花分院的决定各部门: 根据《院外分支机构设立及管理办法》的规定,“如产值目标和质量目标无法完成,则分院自动撤销”。中资分院2011年10月成立,攀枝花分院2013年1月成立。两个分院近两年来未完成产值目标。经2017年8月25日党委会研究决定,自2017年8 月31日起撤销中资分院及攀枝花分院。请各分院做好后续工作,相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此决定
中共云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委员会 2017年8月28日 声明:转载请标明出处链接:https://www.yncityplan.com/h-nd-3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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