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建筑分院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批复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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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7-08-29 12:14
云规党字〔2017〕28号 关于同意建筑分院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批复
建筑分院党支部: 你们报来《关于建筑分院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提名候选人的请示》已收悉。 经2017年8月16日党委会研究,同意你支部新一届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即支部书记、组织委员、纪检委员、宣传委员、青年委员;同意朱青、刘志安、李冀、刘屏、毛丽梅、胡圆圆等6名同志为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其中差额1人;同意朱青同志为支部书记候选人。请按《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选举并办理报批手续。
特此批复。
中共云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委员会 2017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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