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站
我的资料
   
查看手机网站
其他账号登录: 注册 登录

关于同意建筑分院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批复

 二维码 287
发表时间:2017-08-29 12:14

 

              云规党字201728

关于同意建筑分院党支部委员会委员

候选人的批复

建筑分院党支部:

 你们报来《关于建筑分院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提名候选人的请示》已收悉。

经2017年8月16日党委会研究,同意你支部新一届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即支部书记、组织委员、纪检委员、宣传委员、青年委员;同意朱青、刘志安、李冀、刘屏、毛丽梅、胡圆圆等6名同志为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其中差额1人;同意朱青同志为支部书记候选人。请按《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选举并办理报批手续。

特此批复。

中共云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委员会

                     2017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