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开展新一轮“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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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7-10-09 09:23 云规党字〔2017〕35 号 中共云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委员会 关于印发开展新一轮“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院各部门: 现将《中共云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委员会关于开展新一轮“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云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委员会 2017 年 9 月 7 日 中共云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委员会 关于开展新一轮“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厅党组《关于开展新一轮“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云办通〔2017〕35 号、云建党组〔2017〕90 号)精神,决定在全院广泛开展新一轮“六个严禁”(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土地征用、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严禁领导干部违规使用扶贫救灾和社保资金、严禁领导干部收受“红包”、严禁违反党的组织人事纪律)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 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开展 “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明确“两个责任”,划定纪律规矩“底线”“红线”,教育和督促全院党员领导干部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保持清醒,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新一轮“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高度重视和认真对待中央巡视“回头看”和省委巡视厅党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进一步细化措施,动真碰硬,推动“六个严禁”专项整治成为常态,见到实效。 二、扎实开展新一轮专项整治 专项整治工作从 2017 年 9 月初开始,为期一个月,分宣传教育、自查自纠、监督检查、巩固提高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9 月 15 日前完成)强化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全体干部职工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及厅党组决策部署上来,着眼全局,深刻认识深入开展新一轮“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学习,切实解决思想上不愿整治、被动整治、观望等待的消极错误思想, 提高思想认识,扎扎实实推进好、落实好专项整治工作。 第二阶段(9 月 20 日前完成)开展自查自纠,不遮掩、回避问题。各部门要对照六项整治重点,结合实际,不回避问题,敢于承担责任,勇于解决问题,立即开展自检自查,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坚决纠正存在的问题。 第三阶段(9 月 25 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重点监督检查, 促进整改落实。针对梳理出的问题,结合自查自纠情况,加强监督检查。院纪委将会同院办公室、财务处、人力资源处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结合中秋、国庆期间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重点部门、重点部位,以及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部门,采取随机抽检、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进行检查,对落实整治不力的,将通过督办、责令整改、约谈、通报批评等方式,加强跟踪问效,确保整改到位。 第四阶段(9 月 30 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着重建章立制,防止“一阵风”。坚持问题导向,健全完善制度,扎紧制度“笼子”,强化源头防范,切实规范约束领导干部从政行为。进一步将整治工作转为常态化,防止专项整治成为“一阵风”,不让老大难问题成为“牛皮癣”。 三、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制度化常态化 (一)建立专项整治工作机制。自 2018 年起,每半年集中开展一次“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院纪委牵头。采取集中开展或分头开展的方式,精心拟制方案,确定整治主题,明确责任分工,量化整治指标,突出整治实效。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于每年 6 月 15 日、12 月 15 日前报送院纪委,汇总后上报厅机关纪委。 (二)建立监督检查机制。院纪委将严格按照“三转”要求,通过随机抽查、走访调查、重点检查、明察暗访、信访督办等方式,每年开展不少于 2 次的专项纪律监督检查。直接深入重点领域、重要项目、重点工程开展随机督查,深入一线,对各基层党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对整改落实情况实施动态监督,分层、分级、分类梳理党员领导干部涉嫌违反“六个严禁”问题线索清单,形成监督检查专题报告报送厅机关纪委。 (三)建立责任追究机制。院纪委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题,按照分级负责、分口把关、梳理汇总、跟踪督办的原则予以处理。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认真调查核实,对违规违纪的,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扯袖子、咬耳朵、打招呼,指出不足,促其整改;对触犯纪律规定的,及时作出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帮助纠正错误;对严重违规违纪的,严肃查处,并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典型问题要指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对在开展新一轮“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中未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及厅党组要求,责任不明确、任务不落实的,将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意识。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担当好、履行好主体责任,敢于担当,把“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作为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一把手”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各环节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一线指挥”;班子成员要落实好“一岗双责”,既要当好“牵头人”,又要当好“责任人”,每年 2 次对本单位日常工作开展巡查检查,确保监督执纪问责“全覆盖、无死角、零容忍”。 (二)突出问题导向。要坚持问题导向,把抓好巡视整改 落实同查找“六个严禁”问题结合起来,紧紧围绕六项整治重点,进行一次深刻的“体检”,细化措施,抓重点、扭关键,敢于破难点、除顽疾,着力解决“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突出问题和顽固问题,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突破,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三)严肃工作纪律。把专项整治与作风建设结合起来,既严肃查处违反“六个严禁”的行为,又鼓励支持大胆履职、敢于担当的行为,切实推动全院党风政风持续、根本好转,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查找制度层面存在的短板,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严格执行相关纪律规定,对专项整治工作组织不力、敷衍塞责,拒不纠正、顶风违纪的,按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理;对违纪违法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维护制度和纪律的刚性约束力。 (四)做好信息报送。各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严格按照要求,将 “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统计表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于 9月25日 17:00 前报送院党委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刘欢 64138389 |